第四次爬南山

今天第四次去了南山,山还是那么高,每次爬的感觉都不一样。至少,比上次要轻松,腿也不那么疼。

其实我很鄙视一种人,手上拿着一个劣质的手机,大声的放着MP3,山上这么好的环境,凉风吹的树叶哗哗的响,很有意境,被这么一吵,完全没了感觉。更搞笑的是,这个用手机放MP3的人,一副小流氓的打扮,头发是黄的,衣服是墨绿的,裤子是打了补丁的牛仔裤,鞋子我没看清。山上也有老外,人家用的是耳塞,自己想听什么就听什么,也不会影响别人,在某些方面西方人确实比中国人要更绅士。国人还有一个爱好,书法(或刻字),好好的一个亭子,上面到处写着张叉叉到此一游,李叉叉到此一游,王叉叉到此一游…

我认为这个帐应该算到吴承恩的头上,自打明朝这本写好以后,就树立了一个榜样,齐天大圣到如来的手上旅游后题字:齐天大圣到此一游。四大名著之一都教育我们到了著名景点,要留下自己的笔迹和足迹。鲁迅不是也写过吗?和尚摸得,我也摸得,所以按照这个推断,齐天大圣写得,我也写得。所以,法国的卢浮宫被写了,美国的自由女神像也被写了…

按照天朝的一贯做法,此书该禁!

老外讨厌中国人不是没有道理,如果国人都能做到徐志摩所说的,我挥一挥衣袖,不带走一片云彩,那会是多么的好。